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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质量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10:49:18    作者:    阅读:

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长院〔2018〕43号),现开展2023年度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在本单位进行初评,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教师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和本单位推送情况汇总表(附件2)交教务处。

评选工作按文件要求进行,另有2点补充说明:

1.各单位推送名额要求:一等奖不超过1人、二等奖不超过2人、三等奖不超过3人,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研究室(教研室)专任教师数的三分之一。

2.专家评审方法:评选由从高到低的等级进行,高等级落选者参加下一等级的评选。

2023年度教学质量奖评选由教务处组织并负责解释。

联系人:于芙红 87933250




                               教务处

20244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