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学司[2008]21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要求,按照《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到与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应先到学院财务处交齐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再持学生证及交费收据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到与注册手续。学生注册后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未按学院规定办理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学校近期将开展2021、2022级学生学年电子注册,请各二级院系对在校学生(不包括2023级新生)报到注册情况进行统计,并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本院系《注册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王素雅,由教务处统一对学生在学信网进行学年电子注册。
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关系到学生学籍,未学年注册者将不能顺利毕业,为确保学年电子注册工作顺利,统计情况必须准确无误,望各二级院系高度重视。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
附:注册情况统计表
班级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未注册学生姓名、学号及情况说明 |
是否办理暂缓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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