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科学、准确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发现和改进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主体
23 级和24级全体学生。
二、评教对象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评教时间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5日,在此期间务必完成评教工作,到期系统将关闭。
四、评教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评教。
电脑端:学校信息门户 (http://www.cjit.edu.cn/),应用中心-教务系统,登录后可进行评价。
手机端:登录学习通,学生端应用-学生评教。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系)应安排专人专班负责落实学生评教工作,要做好学生评教的动员工作,召开“学生评教”主题班会,就评教目的、评教方法、评教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做出指导,要求学生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实事求是的对教师做出评价。评教禁止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不参加评教将无法查阅成绩,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2.各二级学院(系)应积极督促学生评教,评教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中,院(系)学生评教率不低于95%。
3.学生评教率低于70%的课程,视该课程评教结果无效。
4.任选课不参加评教。
5.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地点:长江楼829,电话:027-87933250)。
教务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