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推动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凝练、打造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促进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培育工作,根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长院〔2021〕6号)和《关于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成果完成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共评出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实名于12日下午5点35分前向评审办公室(长江楼823)反映。
联系人:谢永亮
电 话:87933286
评审办公室(教务处代章)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