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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4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按照《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细则(2020年修订版》,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28-318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二级学院(部)的教学工作计划、专业研究室(教研室)工作计划(含教研活动计划)是否制定并按时提交。

    2.二级学院(部)是否严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开课计划、教学任务是否按时上报。

    3.授课教师是否制定本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实训课程的授课计划是否规范、合理,计划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完整。

    4.授课教师的备课是否充分、教案是否及时更新、教学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5.授课教师是否能有效、规范地组织管理课堂。

    6.二级学院(部)是否填写《学生学习成绩预警信息统计表》,针对达到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学生,是否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留有相关证明,是否建立有学生学习成绩预警管理档案。

    7.二级学院(部)是否按要求组织补考,通知学生是否到位,教学管理人员对考试过程是否有监管,监考老师是否严格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补考资料是否规范存档。

    8.上学期试卷归档是否完整、规范。

    三、检查要求

    1.认真开展本学期开学教学自查、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并撰写本单位本学期期初教学自查工作总结。(附件1

    2.对各任课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附表2)。检查工作组查看检查记录,并随堂随机抽查教师教案(至少抽查3名)。

    3.各专业研究室(教研室)提交教研活动计划表。(附件3

    4.教务处将组织检查小组对照《期初教学检查评分表》(附件5)于317-18日对各二级学院(部)期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交流检查。

    5.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思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教务处将持续跟踪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6.请于32日前将期初教学自查工作总结等(附件1-4,电子版)交教务处喻兰老师。


    附件1:《XX学院(部)期初教学自查工作总结》模板

    附件2:《XX学院(部)任课教师教案检查记录表》

    附件3:《XX学院XX专业研究室(教研室)活动计划表》

    附件4:《XX学院学生学习成绩预警信息统计表》

    附件5:《期初教学检查评分表》

    教务处

    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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