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二级学院(部)

    按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就我校开展实训室安全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见附件2),及时组织对各类实训室进行自查,并做好情况统计,同时完成《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填报(见附件4)。

    2.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见附件3),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学院实训室基本情况,如人员投入、省部级以上实验室的占比,实验室安全经费和人员投入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框架,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制(修)订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演习开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情况,近五年发生的安全事故与整改情况等;

    2)学院实训室安全自查情况,如学院层面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检查实训室数量,发现的隐患及原因分析;

    3)自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对可立行立改完成度和无法立行立改的隐患制定方案进行分别说明;

    4)在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可以借鉴和推广的举措。

    4.各二级学院(部)2021年41217时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实训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5),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4)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至教务处黄伟林要求报送前务必提交院(部)负责人审核。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4.《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实训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厅)





         

    20223月2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9号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邮编:430212  电话:027-87933318  E-Mail:cjgyj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