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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推广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作者:谢永亮 审稿人:李丰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4-10-16

    各二级院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2〕13号)文件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教学的工作安排,现在全校师生范围内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及平台教学资源应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注册范围

    为落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工作,要求全员覆盖、应用尽用,以下人员均需注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账号:

    1.全校教师(含兼职教师)

    2.全校学生(2022级、2023级和2024级)。

    二、平台注册流程

    1.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martedu.cn/)完成注册并登录。

    2.进入“智教中国通行证”,在“智慧入口”模块中点击“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完成注册账号绑定“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步骤。

    以上两项内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师生完成注册及绑定任务后需截图作为完成凭证,具体要求见附件3注册及绑定完成截图凭证》,其中教师以“学院+姓名”命名凭证文档,学生以“班级+姓名”命名凭证文档。

    三、统计工作

    1.完成平台注册及绑定人员的电子表格统计:各二级院系部、相关部门10月23日前将附件2《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注册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教务处宁银鹤处,同时需提交电子版。

    2.完成平台注册及绑定人员的截图凭证统计:各二级院系部、相关部门将附件3《注册及绑定完成截图凭证》(教师以“学院+姓名”命名凭证文档,学生以“班级+姓名”命名凭证文档)电子文档汇总后发送至教务处宁银鹤。

    教务处将积极组织平台应用相关培训,并定期公布各部门平台应用情况。全校教师要根据我校学生和课程的特点积极选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课程作为线上教学的有益补充,充分利用平台的教学资源。鼓励学生积极自主学习,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实现个性化发展。


    附件1: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智教中国通行证”注册及“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绑定流程

    附件2: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注册统计表

    附件3 :注册及绑定完成截图凭证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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