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研制并发布了系列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为组织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化教学规范组织实施和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5号)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自查方案。
一、 范围和内容
各责任部门落实现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岗位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及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教材建设管理、学生实习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
二、 自查重点
各责任部门等对照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组织自查,重点包括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的执行情况及落实效果等方面。
1.专业设置管理
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是否有翔实的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完成人才培养所需的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是否建立专业设置指导监督、动态调整机制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工作部、各二级院系
表1 专业设置管理自查内容清单
序号 |
专业设置管理自查内容清单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
二级院系 |
2 |
专业教师队伍、办学条件 |
二级院系 |
3 |
专业发展规划 |
二级院系 |
4 |
专业相关制度 |
教务处 |
5 |
专业设置指导监督、动态调整机制 |
教务处 |
2.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与现行国家教学标准执行
对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高等职业教育专科英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21年版)》《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调研分析、起草审定、发布更新程序要求,培养目标是否以2022年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为基本遵循,课程设置是否落实现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学时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公共基础课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标准或方案开设,实践教学满足教学要求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各二级院系
表2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自查内容清单
序号 |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自查内容清单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 |
教务处 |
2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
二级院系 |
3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报告) |
二级院系 |
4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报告 |
科研处 |
|
校长办公会审议报告 |
教务处 |
5 |
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标准(2022年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学时设置(含总学时、理论、实践学时等)、公共基础课开设等落实情况 |
二级院系 |
3.教材建设管理
对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是否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教材建设工作要求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学校层面是否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对参编教材人员审核把关,开展年度教材使用情况检查。是否落实教材“凡选必审”,2020年以来新编教材“凡编必审”要求,教材选用结果是否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院系
表3 教材建设管理自查内容清单
序号 |
教材建设管理自查内容清单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教材管理制度情况 |
教务处 |
2 |
教材选用委员会工作情况 |
教务处 |
3 |
2020年以来新编教材“凡选必审” |
二级教学单位(含综合素质研究室) |
4 |
教材“凡编必审”情况 |
教务处 |
5 |
教材选用结果公示或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
教务处 |
4.学生实习组织管理
对照《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在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与处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实习方案是否符合相关顶岗实习标准,是否有管理平台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管理。是否签订实习协议并履行相关条款,是否做好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管控,对违规行为是否处理、处理是否规范,是否有问题反映渠道及台账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院系
表4 学生实习组织管理自查内容清单
序号 |
学生实习组织管理自查内容清单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实习方案及与顶岗实习标准符合情况 |
二级院系 |
2 |
签订实习协议并履行相关条款情况 |
二级院系 |
3 |
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与处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
二级院系 |
4 |
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管控情况 |
二级院系 |
5 |
对违规行为是否处理,处理是否规范情况 |
教务处 |
6 |
有问题反映渠道及台账情况 |
教务处 |
5.质量保障
学校教学制度体系是否完备、是否定期公布教育质量年报,是否将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等纳入毕业标准,杜绝“清考”,是否有听课巡查制度,校内教研机构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情况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质管处、各二级院系
表5 质量保障自查内容清单
序号 |
质量保障自查内容清单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教学制度体系是否完备 |
教务处 |
2 |
是否定期公布教育质量年报 |
质管处 |
3 |
是否将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等纳入毕业标准 |
教务处 |
4 |
杜绝“清考”情况 |
教务处 |
5 |
是否有听课巡查制度 |
教务处 |
6 |
教研室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情况 |
二级教学单位 |
三、组织实施
各二级院系要认真对照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清单(附件1)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教学文件落实情况,并完成自查报告。教务处组织抽查,并汇总形成学校自查报告(格式与要求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0月20日前完成各二级院系自查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并报送典型经验材料。 10月30日前学校完成抽查并将学校自查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把自查工作与加强教学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促进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各责任部门在自查工作中既要肯定成效、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对发现存在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情况的专业点应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逾期不予整改且情节严重的,将责令撤销该专业点。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责任部门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评议。视情况将各责任部门落实与整改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做法进行通报。
工作联系人:宁银鹤
联系电话87933286
相关电子资料请发邮箱:29501628@qq.com
附件:
1.部分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清单(高职)
2.××学院(系)执行和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自查报告(格式与要求)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部分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清单(高职)
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2.高等职业教育专科英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21年版)
3.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4.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5.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
6.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
7.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8.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9.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10.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11.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
12.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附件2
××学院(系)执行和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情况的报告(格式与要求)
一、执行情况。(二级院系执行省级层面出台的关于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的实施细则、会议部署、财政投入、专项计划、督导检查等工作情况)
二、落实情况。(二级院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专业设置管理、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教材管理、实习管理等方面)
三、典型做法与经验。(二级院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的好做法、好经验,可附页)
四、主要困难与问题。(二级院系在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分析原因)
五、总结与整改。(提出下一步工作考虑和建议,列明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方向与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