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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谢永亮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4-06-18

    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根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长院〔2018〕41号现开展2025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符合湖北省和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

    2.符合就业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和专业就业前景。

    3.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优先考虑与现有专业形成专业群、校企合作开展较好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
       新增专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符合二级教学单位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稳定的人才需求市场;

    2.有后续专业建设方案,包含招生规模、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课程与教材开发建设等方面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与建设举措,以及支撑人才培养的其他必需教学文件;

    3.具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进程所必需的教学资源条件,包括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的配备、课程资源、实训室及仪器设备、实习场所等。

      三、申报程序

    1.专业调研与论证。各二级教学单位深入开展行业、企业和就业市场调研,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专业设置进行论证,并形成可行性论证报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不少于3人的行业、企业专家参加,其中至少有1人来自规模以上企业或知名企业。

    2.增设专业申报。各二级教学单位提交增设专业的申请报告,并附调研报告、论证报告、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报教务处。

    3.增设专业评审。教务处在初审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4.评审结果公示。对申报设置的专业进行公示。

    5.增设专业审批。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进行审批。经学校同意后,由教务处上报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专业增设申报应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增设调研报告;

    2.专业增设论证报告;

    3.相关申请表和备案表;

    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专业设置论证会议记录等。

    五、其他说明

    1.对于出现重大发展机遇,面临战略调整,需要增设的专业,不受本文第二条“专业增设基本条件”制约。

    2.根据学校每个阶段的事业发展规划与专业总体布局,对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

    3.专业设置以教育部颁布的2021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

    六、报送时间

    具体见附件。请于6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将《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拟申报新专业、拟暂停招生专业汇总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交教务处;申报新专业的教学单位将附件1-8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于9月5日下午5点前交教务处

    联系人:宁银鹤,联系电话87933286。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高职(专科)专业备案表

          2.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3.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4.主要专业教师基本情况表

    5.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6.专业设置相关专家论证意见

    7. 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8. XX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教务处

    20246月1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9号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邮编:430212  电话:027-87933318  E-Mail:cjgyj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