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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于芙红 审稿人:李丰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4-08-29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按照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4829-926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 各教学单位是否严格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开课计划、教学任务是否按时上报教学督导计划是否制定并提交,工作内容是否有具体措施,利于监控、提升本单位教学质量。

    2.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二级督导工作计划(含二级督导工作台账及二级督导听评课计划)、专业研究室(教研室)工作计划(含教研活动计划)是否制定并按时提交。

    3.授课教师是否制定本学期理论和实践课程授课计划,备课是否充分且足量、教案是否按教务处发布的教案模板及时更新、教学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能有效、规范地组织管理课堂。

    4.实训室安全自查是否开展,是否做好校内实训场所开学前仪器设备维修、维护、整理工作,是否为新学期教学做好准备;实训室管理制度、安全信息牌、台账等是否制订并实施。

    5.教学单位是否填写《学生学习成绩预警信息统计表》,针对达到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学生,是否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留有相关证明,是否规范归档学生学习成绩预警档案。

    6.教学单位是否按要求组织补考,通知学生是否到位,教学管理人员对考试过程是否有监管,监考老师是否严格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补考资料(含学习通补考资料,如试卷、考试截图,试卷提交截图等)是否规范存档。

    7.上学期试卷归档是否完整、规范。

    8.实训室制度是否上墙,安全信息牌、台账等是否到位。实训室整改问题是当否按计划正在推进。

    9.研究室(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教研室(研究室)活动计划是否有序开展

    三、检查要求

    1.教学单位认真开展本学期开学教学自查、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准备工作,提交本单位本学期期初教学自查工作总结(附件1)及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要求专业研究室(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计划(附件2)、教师授课计划(理论及实践)(附件3),以文件夹形式提交至教务处。

    3.教学单位组织对各全体任课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附件4)。检查工作组查看检查记录,随机抽查教师教案(至少抽查3名)。检查二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制定情况(附件5

    4.教学单位师生座谈会召开情况。

    5.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思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教务处将持续跟踪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6.请于96日前将教学工作计划、教授课计划、任课教师教案检查记录表、二级督导工作计划表、期初教学自查工作总结等(附件1-5)电子版文件交教务处于芙红老师。

    四、现场抽查需要准备的纸质资料

    教务处组织检查小组于9月26-27日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进行现场抽查。现场抽查需要准备的纸质资料如下:

    1.期初教学自查工作总结;

    2.专业研究室(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安排表;

    3.理论及实践授课计划统计表;

    4.任课教师教案检查记录表;

    5.开学第4周前师生座谈会召开情况记录表;

    6.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汇总表;

    7.上学期试卷归档资料。

    附件1:《院(系、部)期初教学自查工作总结》模板

    附件2:《院(系、部)研究室(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安排表》

    附件3:《院(系、部)授课计划统计表》

    附件4:《院(系、部)任课教师教案检查记录表》

    附件5:《二级督导工作计划开展情况台账汇总表》








                            教务处

                                     20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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