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职称司《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称司函〔2023〕27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结构,现就学校2024年度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专业设置原则
专业设置要紧密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服务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服务业新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结合我校现有办学条件和专业(群)建设现状,主动对接湖北省产业战略规划,密切对接水利、智能制造、北斗等产业需求,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专业。
(二)新增设专业要求
新增专业按《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长院〔2018〕41 号)的要求,按时提交新增设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及专家论证过程性材料。
(三)撤销专业
对于连续几年招生人数较少、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建议停招或撤销,并提交专业停招或撤销说明材料。连续3年未招生的专业,将不再备案,作撤销处理。
二、材料提交
各院、系需在2023年11月16日前填写并提交附件1《2024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如有撤销专业,请提供撤销说明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2692454332@qq.com。
联系人:韩文政
联系电话:87933286
附件1:2024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汇总表
附件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附件3: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