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的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各环节,做好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课程思政”是遵循课程自身的运行规律,结合课程知识内容,挖掘提炼蕴含的德育元素,将其“基因式”地融入教学设计,贯穿到课程教学实施中去,凸显通识课程的价值引领功能,注重专业课程的价值渗透作用,在知识传授的同时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功能,将教书育人的使命落实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之中。
二、立项要求
1. 以非思政类课程为载体,进行“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
2. 仔细梳理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思政元素”,将其列入教学大纲的重要条目和课堂讲授的重要内容,将知识教育和思政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协同效应。
3. 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树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建设目标,在课程内容中寻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文化自信、人文情怀、工程伦理、工匠精神等相关德育元素的“触点”和“融点”,通过典型案例等教学素材的设计运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将正确的价值追求、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有效地传递给学生。
三、建设要求
1. 校级示范课应在原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教学目标设计,能够明确体现出“思政元素”。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找准德育要素的融入点以及教学方法、载体途径和成效评价等。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新的课程标准一份。
2. 根据上述新的课程标准,制作能体现“课程思政”新特点的教案(课件)一套。
3. 紧扣“课程思政”主题,设计3-5项较为详细的典型案例,同时制定对应典型案例的教学效果考核方法,完成学生对该课程教学效果的反馈评价等。
四、 项目管理
2021年“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立项建设周期为8个月:
1.2021年4月下旬“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立项。
2.2021年5月上旬进行集中培训。
3.2021年5月-11月中旬进行中期检查,每门立项课程由专家“推门听课”5次并进行评分。
4.2022年1月进行终期验收,学校组织验收评审会,结合中期检查、学生反馈和教学督导,进行评定。
五、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主要针对2020-2021-2学期、2021-2022-1学期教学计划中开设的非思政类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学术造诣深厚,长期承担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学生评价好,在课程教学团队中具有很强的凝聚力。
3.已立项学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中“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任务的非“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项目,必须申报此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4.已立项为“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项目未验收的教师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六、申报程序
1.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各院(部)审核并推荐2-3门符合条件的课程,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盖有院(部)公章和二级学院院长(主任)签字的《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以院(部)为单位集中交至教务处宁银鹤,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 学校将于2021年4月23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根据申报材料,遴选立项建设的示范课;于2022年1月份根据验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结合学生反馈和提交的材料,评选出真正能体现“课程思政”的校级示范课。
七、奖励办法
对通过改革试点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的项目,颁发项目证书。
八、工作要求
开展“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立项建设工作,目的在于围绕德育教学目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塑造“基因式”融入到课程教学中去,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教书育人的任务真正落实到课堂教学主渠道。希望各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1:“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立项建设申报书
附件2: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