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疫情时期实际情况,本学期对经补考不及格课程、取消考试资格、旷考(缺考)、考试违纪等课程实行重修,为组织完成好本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报名重修:
1.以往经补考不及格或补考缺考的;
2.以往缓考不及格或缓考缺考的;
3.旷考或考试作弊的;
4.取消考试资格的;
5.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不及格的。
二、重修方式和要求:
1.重修上课及考核形式线上线下均可,需统一考试时间及地点(扩招班除外)。实践教学环节重修由二级学院根据教学条件、教学内容等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2.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重修报名情况开设重修班。上课时间不得与常规在线教学发生冲突。重修班的管理按照正常课堂教学管理执行。
3.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重修由各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4.重修报名方式:在校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cjit.edu.cn),点击学生成绩模块,申请重修。往届生联系所属二级学院报名重修。
5.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日-10月4日。
6.重修及考试时间:2020年10月5日-10月29日。
7.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日。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重修方案,于10月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将重修安排录入教务系统。
2.重修课程教学应严格考勤制度,未按要求完成重修任务的学生应取消本次重修考试资格。采取线上考核的重修课程,相关教师在考前要确认学生具备线上考核条件,做好考核环节演练,制定应急预案。
3.为确保通知到位,建议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将课程不合格学生名单和重修安排表等通知文件及时发至班级,并督促学生参加重修。
4教务处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7933318。
教 务 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