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学期对经补考不及格课程、取消考试资格、旷考(缺考)、考试违纪等课程实行重修,为组织完成好本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报名重修:
1.以往经补考不及格或补考缺考的;
2.以往缓考不及格或缓考缺考的;
3.旷考或考试作弊的;
4.取消考试资格的;
5.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不及格的。
二、重修方式和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重修报名情况开设重修班。上课时间不得与常规教学发生冲突。
2.重修班的管理按照正常课堂教学管理执行,重修课程教学应严格考勤制度,未按要求完成重修任务的学生应取消本轮重修考试资格。考试形式原则上与该课程正考形式一致。
3.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重修由各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4.重修报名方式:在校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www.cj-edu.cn),点击学生成绩模块,申请重修。往届生联系所属二级学院报名重修。
5.报名时间:2021年4月5日-4月7日。
6.重修及考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5月10日。
7.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
三、注意事项:
1.重修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班,各二级学院(部)可按照要求选择适当的重修方案。
2.原则上每学期只组织一次重修,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本轮重修方案,于4月1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将重修安排及时录入教务系统,确保学生在4月9日后能上网查询。
3.教务处对18级学生重修做了统一报名处理,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课程不合格名单做好学生重修上课、考试的督促工作。
4.教务处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7933318。
教 务 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