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按照《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细则(2020年修订版》,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0年9月7日-9日30 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计划、专业研究室(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及专业负责人工作目标是否有计划和按时提交;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严格执行;开课计划、教学任务上报录入教务系统是否按时;
(3)授课老师本学期是否有授课计划;程序是否规范完整;
(4)备课是否充分,教案是否及时更新,教学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5)是否能有效、规范地组织管理课堂;
(6)实训室安全检查是否开展,校内实训场所仪器设备是否完成维修、维护、整理工作,是否为新学期教学做好准备;
三、检查要求
1、组织部署秋季开学教学检查、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并撰写本单位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附件1)
2、对各任课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附表2)。检查工作组查看检查记录,并抽查3名教师教案。
4、各二级学院(部)开展期初实训室安全检查,并提交《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3 )
5、教务处组织检查小组将对照《期初教学检查评分表》(附件4)计划于2020年9月21-22日对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情况进行交流检查。
6、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思路对检查项目客观评价,对照文件,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产生实效,教务处持续跟踪相关问题整改实效。
7、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等(附件1-3,电子版)交教务处喻兰老师。
附件1:《XX学院(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模板
附件2:《XX学院(部)任课教师教案检查记录表》
附件3:《XX学院(部)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附件4:《期初教学检查评分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