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按照《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细则(2020年修订版》,结合诊改工作的要求,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1年7月5日-7日9日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专业研究室(教研室)是否按学期计划完成10次有明确主题的教育教学研究;
(2)授课老师本学期是否按照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实施教学;
(3)备课是否充分,教案是否及时更新,教学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4)是否能有效、规范地组织管理课堂;
(5)是否有计划进行作业的布置及批改;
(6)二级教学单位领导、教师听课完成情况,是否填写听课记录评教表;
(7)停课、调代课制度执行是否符合流程,是否有随意停、调课现象,是否有不按时上下课现象,统计因私调代课(不含因公、个人因病、直系亲属去世)次数;
(8)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上评教平均参评率是否大于或等于95%;
(9)期末考试工作情况(考试组织、监考、命题、阅卷、试卷保密、成绩登录、实训指导等各类考试环节);
(10)本学期是否召开过学生座谈会(至少一次);教学日志收集检查反馈是否到位;
(11)实训室安全检查是否开展,校内实训场所仪器设备是否完成维修、维护、整理工作,是否为下学期教学做好准备;
(12)学籍异动手续办理是否规范、及时,毕业生信息核对以及其他学籍管理工作是否准确及时;
(13)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完成情况;
(14)2018级学生毕业率情况;
(15)对2020年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后10%教师专项帮扶计划执行情况;
(16)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2021-2022-1学期教材征订工作;
(17)是否完成各项教学资料和教学运行文件的整理归档;
(18)其他:教务处要求提交的各种教学工作计划、总结等资料是否按时按要求提交;在教学组织与运行过程中是否出现管理失误或人为问题而造成不良影响等。
三、检查要求
1、组织部署教学检查、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并撰写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2、对各任课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工作组查看检查记录,并抽查3名教师教案。
3、对本学期听课情况做好统计。
4、各二级学院(部)开展期末实训室安全检查,并提交《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表》。
5、教学日志的检查情况。
5、教务处组织检查小组将对照《期末教学检查评分表》(附件5)计划于2021年7月8日对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情况进行交流检查。
6、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思路对检查项目客观评价,对照文件,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产生实效,教务处持续跟踪相关问题整改实效。
7、请于2021年7月6日前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等资料电子版交教务处喻兰老师。
教务处
2021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