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登记: 1、接到受印件后,监印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了解、审阅、核实使用印章的内容、根据内容要求是否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不合格退回另行打印。
3、审查合格的文件在用印登记表上履行登记手续,注明用印时间、申请单位(人)、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经办人。
用 印: 1、公文用印要严肃认真,印件端正、清晰、位子恰当。
2、不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加盖公章。
印件归档: 1、一般证明和公函要将领导签字原件放入专柜保管归档。
2、印章要专人专柜保管。
3、管理印章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认真负责,不用人情印,不盖空白印。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